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丹棱县简介丹棱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缘,岷江以西、青衣江以东、总岗山脉南麓,在东经103度—103度35分与北纬29度52分—30度08分之间。东与东坡区毗邻、南与夹江接壤,西南同洪雅相连,西北与雅安名山为邻,北同蒲江联接,隶属眉山市。全县幅员面积449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1.69万公顷(25.4万亩)。县辖5镇7乡,133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,934个村民小组,总人口16.2万。丹棱镇为县府所在地,城区面积2.5平方千米,县城人口为2.5万。丹棱属亚热带湿润区季风气候,其显著特征是:四季温和、冬无严寒、夏无酷署,年平均气温16.6。C,无霜期315到,日照1140小时,降水量1233毫米。多东南风,最大风力8级。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2%,活立木蓄积量36.91万立方米,以马尾松居多,其次为杉、柏等乔木。境内水流资源丰富,有安溪河、丹棱河等大小溪河共122条,年径流量3.5亿立方米;建有中小型水库61座,库流量4430万m3。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,野生动物达80余种;药用植物种类繁多,常用中草药有70余种,其中以黄连、黄柏、杜仲有一定规模。